條款與細則
Clockenflap媒體中心
(一)一般條款及細則
1. Clockenflap香港音樂及藝術節為Clockenflap媒體中心的主辦單位。
2. Clockenflap媒體中心於Clockenflap官方網站內運作。媒體中心作為一個電子平台,供用戶獲取媒體資訊、申請媒體許可證及提交訪問申請之用。個別項目之條款及細則將於本文件中第二及第三部分列出。
3. 申請者屬自願性質使用Clockenflap媒體中心,一切因媒體中心所構成之責任與Clockenflap無關,Clockenflap將免除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
4. 如發現任何蓄意以空號或假帳使用媒體中心,Clockenflap有權取消申請者的資格。
5. 若於此媒體中心中填寫其個人資料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而導致申請者無法獲得有關通知,將視為放棄申請,申請將不再獲跟進或處理,Clockenflap恕不負責。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絡、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Clockenflap之事由,而使申請者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Clockenflap將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使用此媒體中心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在管理此媒體中心中,Clockenflap及其管理媒體中心或任何第三方聯同媒體中心主辦機構、發展或管理此媒體中心的代理可能會收集你的個人資料。除事先獲得你的同意外,媒體中心主辦機構及其管理媒體中心或任何第三方聯同媒體中心主辦機構、發展或管理此媒體中心的代理(i) 除須用作管理及分析該媒體中心及根據該等規則所載用於公開的目的外,不會收集過多你的個人資料,(ii)僅於上述用途使用的個人資料,可能轉發至其聯營公司 。Clockenflap指定的第三方代理可能會要求你向其提供有關申請的個人資料,Clockenflap將盡力確保可能移交資料的準確性。Clockenflap對該等第三方代理因誤用這些個人資料而引致的任何遺失或損壞概不負責或承擔責任。
申請者完全自願提供其個人資料,在沒有申請者的足夠資料,Clockenflap、其管理媒體中心或任何第三方聯同媒體中心主辦機構、發展或管理此媒體中心的代理可能無法履行媒體中心及條款及細則内的責任。
8. 所有申請成功資格或證件均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申請者不得異議。
9. 任何人士於取得或使用媒體證或訪問機會(包括但不限於非直接或間接損失)而造成之損失或破損,或人身傷害,Clockenflap均無須負上任何責任,唯法律所不能豁免的責任除外。
10. 如有任何有關是次媒體中心之爭議,Clockenflap將保留最終決定的權利。
11. 本條款及細則之英、中文版本如有任何差別,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二)「Clockenflap媒體中心-活動前採訪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12. 媒體認證及入場申請與訪問申請必須分開進行。成功申請媒體認證及入場的媒體並不代表享有現場表演單位訪問權限。反之亦然。媒體如欲與個別單位進行訪問,請務必透過本媒體中心作獨立申請。媒體如欲進入音樂節現場採訪,請務必申請媒體認證及入場申請。
13. 任何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並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及完整。任何沒有依照上述要求所提交之申請,將自動被拒絕,Clockenflap恕不作另行通知。
14. Clockenflap會盡力協助各媒體的採訪申請,但請諒解所有表演單位訪問安排均完全取決於各單位經理人的最後決定。
15. 請密切留意各階段的採訪申請截止日期。除另行通知,所有採訪申請可在每輪陣容公佈後14天內在本媒體中心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完整及正確的資料。任何截止日期後提交之申請將會撥作下一階段之申請處理。
16. 有關其他訪問申請(譬如:創辦人之訪問),請於11月3日23:59前,於本媒體中心遞交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完整及正確的資料。
17. 任何沒有依照上述要求所提交之申請,將自動被拒絕,Clockenflap恕不作另行通知。
(三)「Clockenflap媒體中心-現場採訪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18. 媒體認證及入場申請與訪問申請必須分開進行。成功申請現場表演單位訪問權限並不代表已經得到媒體認證及入場申請。反之亦然。媒體如欲進入音樂節現場採訪,請務必申請媒體認證及入場申請。媒體如欲與個別表演單位進行訪問,請務必透過本媒體中心作獨立申請。
19. 任何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並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及完整。任何沒有依照上述要求所提交之申請,將自動被拒絕,Clockenflap恕不作另行通知。
20. Clockenflap會盡力協助各媒體的採訪申請,但請諒解所有表演單位訪問安排均完全取決於各單位經理人的最後決定。
21. 所有現場採訪申請於2017年11月3日 23:59截止。申請者請按要求提供完整及正確的資料。任何沒有依照上述要求所提交之申請,將自動被拒絕,Clockenflap恕不作另行通知。
(四)「Clockenflap媒體中心-媒體証及入場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22. 此申請並不包括航班、住宿或任何交通安排。
23. 閣下必需有媒體委託採訪任務在身的採訪人員方可進行申請,若無媒體委託採訪任務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24. 任何申請,必須於2017年11月3日23:59前提交,並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及完整。任何沒有依照上述要求所提交之申請,將自動被拒絕,Clockenflap恕不作另行通知。
25. 基於場地限制,Clockenflap恕無法批准所有申請,若能提供活動前的媒體報道及曝光可增加獲批准機會。
26. 成功申請媒體証及入場申請的申請人,將透過電郵收到正式的通知書。如果申請人在2017年11月13日23:59後仍未收到通知書,代表其申請已遭拒絕,請注意我們將不會另外通知未能成功的申請人。
27. Clockenflap將保留拒絕、取消或修改媒體申請的最後權利,並不作任何補償。
28. 所有媒體証不得轉讓或轉售。
29. 媒體請留意並跟從媒體証上顯示的區域權限。
30. 申請人需親身認領媒體証。
31. 成功申請者需於音樂節期間按指定方式全程配戴有效的媒體證,以茲識別。